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二、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三、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鉴定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不属于任何国家机关。鉴定人只是接受委托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有关案件的专门问题发表意见,不涉及法律问题,不对案件如何判决发表意见。控辩双方都可以对鉴定结论发表意见,是否采信由法官决定。法官采信了错误的鉴定结论作出错误判决,是法官的责任,可以通过上诉或者申诉程序解决。而不能起诉决定机构和鉴定人。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4、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司法鉴定结果的详细内容。通过大律师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来咨询哦。
(编辑:小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