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条钱也是有可能要的回来的,只要你起诉后,除了借条外的证据都是充足的话,那么就是有很大几率要回钱的,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债务关系是否存在属实,只要判定属实的话,那么对方是必须要还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欠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欠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欠条诉讼时效过了也是能起诉的,但是起诉了之后也是没有多少影响,对方还是可以拿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为由来抗辩,这时候你只能和他进行调解,让他还一部分或者是分期延后还,对方也可以拒绝调解,直接不还钱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欠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欠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是关于“没有欠条钱还要的回来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