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后,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2、强制医疗是针对精神病人的一种社会防卫措施,而非刑罚措施。精神病人犯罪,往往是受病理作用的影响导致其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对其适用通常意义的刑罚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
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情形为:
1、犯罪分子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犯罪分子经鉴定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犯罪分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4、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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