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调解需要制作调解书。根据规定,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字并加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医患双方经人民调解达成一致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字并加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达成调解协议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医患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1、首先应写明医院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解协议订立的法律依据。
2、和解内容为,可供参考的数据标准,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赔偿日期。还需要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3的详细经过。
3、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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