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应按照实际损害结果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医疗事故的维权方式有:自愿协商、第三方调解、司法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结果分为四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认定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认定为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认定为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鉴定是指当事人处理医疗纠纷,需要明确责任而进行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也可以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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