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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有哪些规定?

大律师网 2023-08-30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有哪些规定?”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有哪些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如果医疗机构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有哪些规定?

医疗机构有哪些是婚前保健服务?

  1、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方面的教育;

  2、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3、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4、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取得医学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以上是关于“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有哪些规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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