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有义务为继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直至继子女能够独立生活,这是继子女的权利,同时也是继父母的义务。
2、生活费:继父母可以要求继子女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教育费:继父母有义务为继子女提供必要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等;
4、继承权:继子女在继父母离世后,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5、其他:如医疗救助权、探视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继父母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照顾的义务,而继子女在接受继父母的抚养和照顾的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继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扶养义务、尊重义务等,而继父母应承担扶养继子女的义务、关怀义务和限制义务等。继子女和继父母在家庭关系中承担着重要的义务。双方应当互相尊重、关爱和支持,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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