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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探视权会被取消?

大律师网 2023-11-15    人已阅读
导读: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危及子女健康的;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都会被取消探视权。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什么情况下探视权会被取消?

  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危及子女健康的;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都会被取消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什么情况下探视权会被取消?

  起诉探望权需要什么证据?

  探视权起诉时需要如下证据:

  1、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据。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等;

  2、证明探望权的证据。例如,离婚协议、判决书等。且前述文书应当已经生效;

  3、证明权利受到侵害的证据。例如,协助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存在阻挠、逃避行为,或教唆子女拒绝探望的聊天记录、录音等材料;

  4、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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