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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保外就医条件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3-11-16    人已阅读
导读: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保外就医也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那么看守所保外就医条件是什么?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看守所保外就医条件是什么?

  保外就医适用的条件如下:

  1、可以准许保外就医的条件:身患严重疾病;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生活难以自理的;原判无期徒刑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对老残犯保外就医,适当放宽;虽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准保外就医:罪恶民愤很大;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贯较差的;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2、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看守所保外就医条件是什么?

保外就医应该如何办理?

  保外就医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2、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盖章。

  3、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报审批机关批准,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认定。

  4、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5、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

  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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