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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撤诉还要本人去吗?

大律师网 2023-11-17    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撤诉不一定就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去,如果离婚诉讼的原告有代理人的话,可以由代理人去办理撤诉。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诉讼离婚撤诉还要本人去吗?

  离婚撤诉不一定就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去,如果离婚诉讼的原告有代理人的话,可以由代理人去办理撤诉。撤诉必须由原告申请,并且原告申请撤诉的,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会驳回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否准许撤诉,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对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会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撤诉还要本人去吗?

  诉讼离婚撤诉费用会退吗?

  诉讼离婚撤诉后费用是不会退还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的,受理费用由原告承担,是不会退还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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