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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大律师网 2023-11-21    人已阅读
导读:放弃继承公证可以在异地办理,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放弃继承的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放弃继承公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达成共识的,就算继承人在外地,也可以在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人在国外的,可以去最近的中国使领馆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或者委托书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放弃继承的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放弃继承不公证有效吗?

  放弃遗产继承权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只要继承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放弃继承权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那么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行为,就算不经过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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