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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征地程序的情况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3-12-01    人已阅读
导读: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引起征迁纠纷,严重的还会引发上访事件。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违反征地程序的情况有哪些?

  在征迁中常见的不符合程序的违法行为有:

  1.征迁工作中实施方不符合规定。

  2.征地公告不符合规定。

  3.不告知被征方有听证权。

  4.调查工作不够细致。

  5.对被征方的补偿和安置不到位。

  6.送达手续不到位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违反征地程序的情况有哪些?

  修路占地不赔偿是违法征地行为吗?

  被征地人应当得到公平的、合理的补偿,以保证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的生计有保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因修路需要占地但不予以赔偿的,被占地方可以向当地国土局进行举报,请求国土局履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法定职责,在有关政府部门不按照法律程序走的情况下,再进行行政复议和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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