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结婚前,父母给孩子买的房或者出部分钱买房,那个这个房产或者出资可以认为是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和子女结婚后的另一半没关系。除非父母出钱买房时有明说是给子女和其配偶双方的,那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时明确表示是对子女的赠与,那么该房产会被视为被赠方的财产,不参与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
3.子女结婚前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或出部分钱,剩下的由子女婚后自行支付或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所出资产均按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国家法律发规规定当房屋无偿赠与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几种情况:
1.不动产产权所有人将不动产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不动产产权所有人将不动产产权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有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在不动产产权所有人死亡后,依法拿到不动产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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