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并且要求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
只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况,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而自诉是指由受害人或者其合法代理人对被告人直接向法院提起的刑事诉讼案件,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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