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法律上谁先动手打人重不重要?

大律师网 2024-01-17    人已阅读
导读:动手打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关于“法律上谁先动手打人重不重要?”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上谁先动手打人重不重要?

  在法律上,谁先动手打人是否重要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双方发生争执,后动手的人将对方打伤,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动手打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如果先动手的人有明显的过错或者故意伤害他人,那么先动手的人可能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打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会对被打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因此,无论谁先动手,打人者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上谁先动手打人重不重要?

先动手打人的一方责任更大吗?

  先动手打人的一方责任是否更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以上是关于“法律上谁先动手打人重不重要?”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