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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怎么处理?

大律师网 2024-01-25    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医院和相关人员应该做好赔偿事宜。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怎么处理?”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医院和相关人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与家属进行沟通,表达歉意和安慰,了解家属的诉求和意见。

  2、封存并妥善保管与医疗事故有关的病历资料、现场实物、监控录像等证据,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民法典》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达成赔偿协议。

  5、针对医疗事故的原因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和培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主要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

  -16-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

  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是关于“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死亡怎么处理?”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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