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
1.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分子。这类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类人在之前的犯罪中已经有过不良记录,再次犯罪后被逮捕的可能性更大。
3.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包括暴力抗拒逮捕、毁灭伪造证据等行为。这些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威胁,因此不适合取保候审。
4.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关于拘留、逮捕有异议的人。这些人如果不同意逮捕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服,可能会采取一些过激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5.其他具有社会危险性的人,如精神病人、醉酒的人等。这些人需要有人看管照顾,不能自行行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到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变更决定,例如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犯罪性质等因素。同时,法律也允许辩护律师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如下:
1.标题:可写为《取保候审申请书》或《取保候审申请报告》。
2.申请人: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3.被申请人:写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4.申请事项:写明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涉嫌犯罪的事实、案情简述、罪名等。
5.事实与理由:详细陈述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实和理由,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犯罪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
6.保证方式:写明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包括人保或财保等。
7.保证人:写明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8.申请日期:写明申请取保候审的日期。
9.附注:如有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可在此处进行说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