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4-02-01    人已阅读
导读:在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具结书是认罪认罚制度的产物,是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承认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而签署的法律文书。签署具结书后,一般会酌情从宽处理。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具结书是认罪认罚制度的产物,是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承认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而签署的法律文书。签署具结书后,一般会酌情从宽处理。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一条

  签署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看守所应当为签署具结书提供场所。具结书应当包括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同意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内容,由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签名。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上述情形犯罪嫌疑人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不影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

  认罪认罚具结书能反悔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犯罪行为严重的;

  2.犯罪动机、手段、情节恶劣的;

  3.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重大社会利益的;

  4.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

  5.累犯。

  因此,如果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般来说是不能反悔的。但如果存在上述情况,您仍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申诉或申请变更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