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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单位对同一劳动者能否多次约定试用期?

大律师网 2024-02-02    人已阅读
导读:在劳动法领域,同一单位对同一劳动者不能多次约定试用期。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而作出的明确规定。

同一单位对同一劳动者能否多次约定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无论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内变换何种岗位或者签订多少次劳动合同,只要属于连续的劳动关系,就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双方互相考察、适应的过程,对于已经通过了试用期考核的劳动者,再次设定试用期不仅无正当理由,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体系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互相考察和适应的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对对方是否符合自身要求进行评估。关于试用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并基于合理理由。

1. 劳动者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出具体的解除原因。

2. 用人单位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事由,并且应当说明理由,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试用期未满能否调整岗位?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期限。关于试用期未满能否调整岗位的问题,法律并无明确禁止性规定。但是,调岗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变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即使在试用期内,如果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也应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2. 合理性原则:调整工作岗位必须具有合理性,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新岗位与原岗位应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且不应低于原岗位的待遇水平,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调岗。

3. 试用期考核目的:试用期的设立是为了让劳动者适应工作和让用人单位考察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若因劳动者在原岗位上明显无法达到录用要求而需要调整岗位,则应在尊重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意味着,尽管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只要得到劳动者认可并实际履行一段时间,口头变更也可视为有效。

在试用期未满时,理论上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严格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单位不得对同一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若发现有此类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尊重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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