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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疗事故中能否追究医生个人责任?

大律师网 2024-02-05    人已阅读
导读:在医疗事故中,是否可以追究医生个人责任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首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特定情况下,医生个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中能否追究医生个人责任?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基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医疗机构在赔偿后,有权向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医务人员追偿。

同时,《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医生存在严重过失或故意违规行为,不仅医疗机构可能对其追偿,而且卫生行政部门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触犯刑法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从这个角度看,医疗事故中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追究医生个人责任的。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因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有过错的医务人员追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中患者权益受损如何救济?

在医疗事故中,患者权益受损的救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当患者认为医疗机构的行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时,有权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此鉴定结果是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过失及责任程度的重要依据。

2. 赔偿请求权:如果经鉴定确认为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有权依据《侵权责任法》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直接损失;如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等;若导致死亡的,则涉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

3.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患者或其近亲属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 诉讼途径:在与医疗机构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患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

引用法条: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疑似发生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

2.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4.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对医疗事故处理有何时间限制?

对于医疗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患者或其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的时限;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时限。

首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有权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超过这一期限未提出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权利,但患者能证明自己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除外。

其次,在行政处理层面,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组织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最长不超过90日。

在诉讼阶段,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医疗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选择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应当在此三年内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制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计划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工作计划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 《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医疗事故中是否追究医生个人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首先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但若医生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面临职业追偿,还可能遭受行政乃至刑事处罚。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也要求医生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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