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死亡一人是否构成特大交通事故?

大律师网 2024-03-08    人已阅读
导读: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这种事故是道路交通事故当中最严重的一种,往往会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害。接下来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死亡一人是否构成特大交通事故?”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死亡一人是否构成特大交通事故?

  死亡一人可以构成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因此,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构成特大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死亡一人是否构成特大交通事故?

构成特大交通事故要件是什么?

  构成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死亡人数: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

  2、重伤人数:或者重伤11人及11人以上。

  3、伤亡结合: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8人以上。

  4、财产损失: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折款10000元以上的事故。

  这些要件是构成特大交通事故的基本标准。如果一次事故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特大交通事故。

  以上是关于“死亡一人是否构成特大交通事故?”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