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责任事故罪中“过失”含义是什么?
在刑法中,消防责任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的一种。这里的“过失”,包括两种形态: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未能避免。
具体到消防责任事故罪中,“过失”的体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如未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未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或者在发生火灾时处置不当等,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对这些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和后果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虽未直接提及“过失”,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犯罪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心理状态。

对于消防责任事故罪,如何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犯罪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对消防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首先要查明是否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相关管理人员存在违法行为。
2. 确认行为要件:行为人必须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并且在消防监督机构提出改正要求后,仍拒绝执行,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发生。这里的“严重后果”通常指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
3. 认定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发生的严重后果之间需要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就不会发生这种严重后果。
4. 判断主观过错:行为人在明知可能产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仍故意不履行消防整改义务,具有主观上的过失或间接故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配备及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追究消防责任事故罪提供了具体的回答。
在追究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结合事实证据,全面审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满足,确保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审判。
消防责任事故罪中的“过失”,是行为人在实施消防违法行为时,因未能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其行为可能引发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重要主观要件。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仅是社会责任,也是避免触犯此罪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