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可以提供的证据有:
1.当事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住所地证明;
2.双方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
3.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4.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或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5.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所说的继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仅指的是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所以,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的时候,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法院会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决令子女给付。如果子女坚持不给的,法院还可以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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