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中的真实意思表示与表面意思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在处理阴阳合同问题时,我国法律强调对合同实质内容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尊重。根据《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同时,《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出现阴阳合同时,如果表面合同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逃税、避税等目的,该表面合同应被视为无效。而真实合同只要满足上述有效条件,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即使未履行公示程序,也应当认定其效力。法院或仲裁机构将通过审查相关证据,探究并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此为依据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法律对虚假意思表示的阴阳合同有何制裁措施?
虚假意思表示的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进行民事交易时,出于规避法律、逃避税费或者实现其他非法目的,故意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其中一份是对外公开或提交给有关机关备案的“阳合同”,另一份则是实际履行并对双方产生真实约束力的“阴合同”。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市场交易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虚假意思表示的阴阳合同,法律主要采取以下制裁措施:
1. 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虚假意思表示的阴阳合同因违反真实意愿原则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通过阴阳合同逃避税费等违法行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行政处罚:对于涉及房地产交易等领域的阴阳合同,相关部门可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查处,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4. 刑事责任:若阴阳合同涉及到诈骗、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行为,将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具体条款视实际情况引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体条款视实际情况引用)
如何界定阴阳合同中虚假或被误导的意思表示?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逃避税收,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或以上的不同内容的合同,其中对外公开并实际执行的是虚假意思表示的“阴合同”,而真实意思表示隐藏在未公开的“阳合同”中。对于阴阳合同中虚假或被误导的意思表示的界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首先,需要考察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愿,即是否出于真实交易目的和自身意愿达成协议,是否存在故意隐瞒、伪造、篡改等行为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
2. 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逃避税收、违背公序良俗等,那么其在“阴合同”中的意思表示可以被视为虚假或误导。
3. 是否构成欺诈: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对合同内容产生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作出意思表示,则该意思表示可视为被误导。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此条款为判断阴阳合同中虚假意思表示的主要法律依据。
2. 同样,《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为认定被误导的意思表示提供了法律支持。
3.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偷税。这也间接对阴阳合同中涉及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进行了规制。
在阴阳合同中,若真实意思表示与表面意思不一致,司法实践将侧重于维护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对于以规避法律、行政法规为目的的虚假合同,应认定无效。建议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务必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采用阴阳合同形式,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若已涉及阴阳合同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