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权益能否自由转让?
集资房通常是指由单位或个人集资建设的住房,早期的集资房可能存在产权不清、未办理完整权证等问题。根据《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置,包括转让对于集资房,由于其特殊性质,可能存在一些限制。例如,有的集资房在一定年限内不得转让,或者需要得到原集资单位的同意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房地产权利清晰;(二)依法应当经其他权利人同意的,已经取得其同意;(三)按照本法规定应当报经批准的,已经批准。

开发商在集资房销售中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开发商在集资房销售中是否涉及虚假宣传,主要取决于其在推广和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发商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如果开发商对集资房的地理位置、房屋质量、配套设施、产权性质等关键信息进行了夸大、虚构或者隐瞒,那么就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3. 同时,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消费者能提供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上述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甚至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集资房权益的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取得完整产权、符合年限规定等,并可能需要得到原集资单位的同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详细审查房屋权属证明及相关协议,以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