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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网络环境下的复制、发行行为如何认定侵权?

大律师网 2024-04-01    人已阅读
导读:在网络环境下,复制和发行他人的作品,如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可能构成侵犯版权。侵权的认定主要基于是否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原创内容,以及这种使用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原则。

对网络环境下的复制、发行行为如何认定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复制权和发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发行其作品。如果在网络环境中,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复制或发行其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都可能构成侵权。同时,即使是有偿或无偿,只要未经许可,都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二)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四)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何种程度的复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规制。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并不仅限于完全复制原作品,而是涵盖了对原作品的未经许可的大量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多种行为。关键在于这种行为是否“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及是否“营利为目的”,并且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如果复制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比如大规模的批量复制,或者复制的内容构成了原作品的主要部分,都可能被视为侵犯著作权。此外,即使只是部分复制,但如果这部分是作品的核心部分或者具有原创性的部分,也可能构成侵权。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何种程度的复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包括复制的数量、性质、目的等因素,以及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发行非法复制作品是否必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发行非法复制的作品可能并不总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罪的成立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有故意的行为,即明知是非法复制的他人作品仍然进行发行;其次,这种行为必须是对他人已经享有的著作权的侵犯;最后,这种侵犯行为必须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只是偶尔或者小规模的发行非法复制的作品,可能只会被视为民事侵权,不会上升到刑事责任。但如果发行的数量大,获利多,或者对原作者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就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实际影响等因素。

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对于复制和发行行为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得到了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在实际操作中,应尊重并保护原创者的权益,避免未经许可的复制和发行行为,以免触犯法律。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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