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37条中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定义?
根据刑法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 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这些行为如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处以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实施刑法第337条时,必须有哪些行为和结果?
刑法第337条是刑法中关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规定。根据这一条款,构成此罪的行为人必须有以下行为和结果:
1. 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逃避或者妨碍国家规定的国境卫生检疫的行为。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篡改检疫证明,隐瞒疫情,逃避检疫,或者在明知自己患有法定传染病的情况下,故意进入或者离开国境,等等。
2. 结果:这种行为必须导致了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的情况。即使没有实际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只要存在传播的现实危险,也可构成此罪。
3.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传染病的传播,但仍然为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7条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条法规明确了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行为和结果,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例如大量人员感染,那么根据具体情况,刑罚可能会更重。
请注意,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且需由司法机关依法审查判断。如果你或你的企业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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