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图片库图片能否用于商业广告发布?
图片的版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购买图片库的图片并不意味着获得了所有使用权,而是根据购买的许可证类型来确定使用权。例如,有些许可证可能只允许个人或非商业用途,而有些则明确包含商业广告发布的权利。如果在没有获得相应授权的情况下用于商业广告,可能构成对原作者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这意味着,使用他人作品(如图片)必须得到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公众号配图未经授权使用是否侵权?
未经许可在公众号上使用他人图片可能构成侵犯版权或肖像权的行为。版权法保护的是原创性的文学、艺术作品,包括摄影作品等;而肖像权则涉及到个人的隐私和形象权。如果图片是原创的艺术作品,那么其创作者享有版权;如果图片中包含他人的肖像,那么肖像权归该人所有。
1. 版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络上公开使用其作品,可能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 肖像权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三十二条 转载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众号在使用配图时,应确保已经获得版权所有者或肖像权人的授权,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被诉图片侵权时,能否以无法确认权利人为由抗辩?
当被诉图片侵权时,被告不能简单地以无法确认权利人为由进行抗辩。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一系列权利,无论其是否公开或被公众所知。如果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了他人的图片,即使不清楚权利人是谁,也可能构成侵权。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完全没有辩护的空间。在实际诉讼中,被告可以尝试证明其在使用图片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例如进行了版权查询,但确实无法找到权利人。此外,如果被告能证明其在接到侵权通知后,立即停止使用并删除了相关图片,也可能减轻或避免部分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六条采取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尽管无法确认权利人不构成直接的抗辩理由,但被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减轻自己的责任。
企业在使用已购图片库图片进行商业广告发布前,必须清楚了解并遵守购买的授权协议。建议在购买图片时,选择包含商业使用权的许可证,并确保不超出授权范围。如有任何疑虑,最好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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