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迫写的欠条是不合法的,如果有被胁迫写欠条的情况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法院去申请撤销这个欠条,取消了欠条之后的话,这个欠条就是无效的,不仅如此对方还需要将已经还了的钱还给被胁迫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被强迫写的欠条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携带好相关证据和起诉书直接提交到法院,法院审理之后会开庭进行判定,如果判定为无效的欠条的话,则就不需要还钱了,而且对方还需要将你依照这个欠条还的钱再还给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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