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如果是当庭宣判的,那么在开庭后的五天内就会下达判决书。但如果是定期宣告判决的,宣告后就会立即下达判决书。
正常情况,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会在两个月内完成宣判,有情况的最多可以再延长至三个月。而如果案件简单,适用简易程度的,甚至可以纸啊受理后的二十天之内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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