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医生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也可能面临警告、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若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可能涉嫌医疗事故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卫生行政部门:
患者可以通过当地卫生热线或直接前往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并有权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学会或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过程中,若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将交由医学会或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将作为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
赔偿的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调解或诉讼的进程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情况。
一般来说,从患者提出赔偿要求到最终获得赔偿可能需要数月至数年的时间。
一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患者或其近亲属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患者曾向医疗机构主张过权利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中止或延长。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赔偿金额需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错程度、患者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量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