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他们因过早参与劳动而遭受身心伤害。
2.因此,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是不能打暑假工的。任何形式的用人单位,包括政府部门、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都不得在暑假期间非法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劳工。
3.对于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参与暑期实习或打工活动。但需注意,暑假工通常被视为勤工俭学的学生而非正式劳动者,所以不受劳动法的全面保护。尽管如此,他们仍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如合理的工作时间、加班费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等。
1.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缴纳罚款。若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罚款将从重处罚。
2.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即继续非法使用童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