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婚前隐瞒疾病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然而,如果因婚前隐瞒疾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引发离婚诉讼,且符合上述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之一,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具体来说,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而婚前隐瞒疾病,如果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且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彩礼的返还请求就有了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婚前隐瞒疾病史并不直接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形。然而,如果隐瞒的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且该疾病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那么另一方在知晓后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重大疾病通常指严重影响一方或双方的婚姻生活质量、可能对生育等产生重大影响,或具有较高传染性、遗传性的疾病。例如,严重的精神病、某些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等。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这类疾病,且该疾病在婚后对婚姻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