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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不用还房贷是真的吗?

大律师网 2025-07-14    人已阅读
导读:2025年,烂尾楼业主是否需继续还房贷成为社会焦点。司法实践正打破“谁贷款谁还款”的固有逻辑,江苏连云港、盐城等地法院通过判决明确:若开发商根本违约导致房屋无法交付,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及贷款合同,剩余房贷由开发商承担。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烂尾楼房贷”的相关问题。

烂尾楼不用还房贷是真的吗?

  1.合同未解除时仍需还款:

  购房者与银行的贷款合同独立于购房合同,即使房屋烂尾,若未解除贷款合同,购房者仍需按约还款,否则将面临征信受损、银行起诉等风险。

  2.合同解除后可免除还款责任:

  若开发商根本违约导致房屋无法交付,购房者可起诉解除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法院判决支持后,剩余房贷由开发商承担。

  例如,2025年江苏连云港赣榆区法院判决,开发商因逾期交房导致合同解除,购房者无需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开发商需返还首付及已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购房者可请求解除贷款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因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的,购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权。

烂尾楼不用还房贷是真的吗?

烂尾楼业主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免除房贷?

  1.收集证据:

  证明开发商违约(如逾期交房通知、政府公告烂尾认定等)及合同无法履行(如工程停滞照片、监管资金挪用证明)。

  2.起诉解除合同:

  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主张开发商返还首付、已还贷款本息,并承担剩余房贷。

  例如,2025年盐城案例中,购房者因开发商逾期4个月未交房,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首付并承担剩余贷款。

  3.申请强制执行:

  若开发商无力偿还,可申请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或参与破产清算程序优先受偿。但需注意,若开发商资不抵债,购房者可能面临执行难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时,购房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抵押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消费者购房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以上则是关于“烂尾楼房贷”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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