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等相关法规,企业录用符合特定条件的刑释人员,有机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但需明确,并非所有录用刑释人员的企业都能直接减税,而是当刑释人员同时符合贫困人口、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规定时,企业才可按规申请。
企业若想享受该税收优惠,需遵循一定流程。
首先,要确认所录用的刑释人员是否符合重点群体范畴,可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失业登记证明等。
之后,企业在为这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需凭员工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税收减免申请。
税务部门会对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才会按照规定给予企业相应的税收扣减。
在政策扶持领域,不少地区为鼓励企业录用刑释人员,出台了具有吸引力的补贴政策。
多地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刑满释放人员等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社保费给予全额补贴。
当连续缴纳社保达到1年,且仍在继续缴纳时,还会再给予6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这一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用人成本,也彰显了地方政府对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工作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在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及流程上存在显著差异。
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就业扶持力度大的地区,补贴额度可能相对更高,申请条件也可能更为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