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这意味着,若仲裁裁决作出后15天对方不给钱,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确保裁决得到履行。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还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欠钱一旦被仲裁,首先面临的是裁决的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若不履行,如前所述,将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
欠钱被仲裁还会对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裁决的执行情况会被纳入当事人的信用档案,影响其后续的金融活动,如贷款、申请信用卡等。此外,若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欠钱一旦被仲裁,当事人应积极履行裁决,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和信用损失。
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具有其独特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当仲裁裁决作出后,若对方不履行裁决,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