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的费用以法定减免为主、特殊情形补缴为原则,其标准由《契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收费管理规定明确,2025年各地在执行中保持政策统一性的同时略有细化。
核心费用包括四类:
一、印花税
依据产权转移书据征税规则,按房产评估价的0.05%缴纳,同时需缴纳5元/本的权证印花税,这是继承环节的基础税费,无减免情形。
二、契税
根据《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房产的免征契税;通过遗嘱指定非法定继承人继承,则需按3%-5%的税率缴纳,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确定。
三、其他服务性费用
房产评估需按评估价值的0.1%-0.5%缴纳评估费,用于确定房产市场价值;公证继承模式下需缴纳公证费,通常按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部分地区对农村房产实行减半优惠;不动产登记费按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的标准收取。
四、后续交易税费
继承人出售继承房产,需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20%的财产转让所得税,仅持有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可享受免征优惠。
这些费用的收取均有明确政策依据,不存在随意加价空间,部分地区已实现线上缴费与票据电子化。
2025年继承父母房产主要有公证继承、诉讼继承、直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三种模式,流程与手续根据继承方式差异有所不同,核心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执行。
一、公证继承
适用于继承人无争议的情形,流程分为4步:
第1步:备齐材料,包括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声明书。
第2步:共同向房产所在地公证处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无法到场者需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
第3步:由公证处审核材料真实性并核实继承意愿。
第4步:缴纳公证费后领取继承权公证书,凭公证书办理过户。
二、诉讼继承
针对继承人有争议的情况,需由一方作为原告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与相关证据,经法院受理、庭审、调解或判决后,凭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耗时通常为3-6个月。
三、直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这是2025年简化推行的模式,需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场提交材料并签署继承协议,经审核与15-30天公示无异议后,缴纳税费即可办理过户,省去公证环节但需确认当地是否支持。
需注意,三种模式均需核心材料齐全,死亡证明需为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正规凭证,亲属关系证明需明确所有法定继承人,材料缺失将导致流程中断。
父母房产指定一人继承需通过遗嘱设立或生前赠与完成,其操作需符合《民法典》对遗嘱效力的刚性要求,确保继承主体的确定性与合法性。核心实现方式是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
遗嘱形式需符合法定要求,自书遗嘱需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也需满足相应形式要件,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房产为父母夫妻共同财产,需父母双方分别订立遗嘱或共同订立遗嘱,明确各自享有的50%产权均由指定子女继承,仅一方订立遗嘱无法处分全部房产。
父母生前未立遗嘱,需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权,且放弃声明需经公证或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签署,否则只能按法定继承均等分配。
需注意,指定继承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且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这是《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将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通过遗嘱指定继承后,继承人需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死亡时)60日内明确表示接受继承,逾期未表示视为接受,确保权利及时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