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后,被起诉方(被告)应遵循积极应诉、举证抗辩、协商优先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核心是依托证据和法律规定反驳原告诉求或达成合理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需明确对原告诉求的认可或反驳意见及事实理由。同时,被告需全面收集证据,包括买卖合同原件、送货单、收货单、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用于证明合同履行情况(如已按约定交货、原告存在违约行为等)。
原告主张的事实与实际不符或诉求超出法律规定,被告可在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提出抗辩,如主张原告未按约定付款在先、货物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等。
此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协商和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付款金额、期限等内容,调解生效后可避免判决执行的风险。
需注意,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可能导致被告丧失抗辩权利,因此务必按时应诉。
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后无力还款,需避免逃避责任,通过主动沟通、申请调解或法定程序缓解还款压力,法律为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提供了相应的权利保障。
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且判令被告还款,被告应首先与申请执行人(原告)协商,如实说明经济困难情况,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关于借款展期的精神,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延期还款的和解协议,并签订书面协议确认,避免被申请强制执行。
协商无果且被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被告可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证明,证明自身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经核查后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告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
被告为自然人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可申请将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个人破产试点地区);为企业,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
需注意,被告不得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否则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面临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后对法人的影响需区分法人的不同指代(企业法人本身或法定代表人),核心取决于企业的履行情况及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过错。
对于企业法人而言,法院判决企业承担还款、赔偿等责任,企业需以其全部财产履行义务,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能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影响企业的招投标、融资、信贷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法定代表人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无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但存在以下情形时,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
(二)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禁止在星级酒店住宿等。
(三)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企业可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此外,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刑事犯罪(如合同诈骗罪),法定代表人为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应积极组织企业应诉,配合法院审理,及时履行生效判决,避免因企业违约导致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