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界定了两者的法律边界,从构成要件、限度标准到法律后果均有严格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刑法中关于防卫行为的两个重要概念,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
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属于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防卫过当:本质上仍是防卫行为,但因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成为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防卫限度不同
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强度、手段等与不法侵害的性质、强度、手段等相适应,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度。
防卫过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在不法侵害人已停止侵害或失去侵害能力的情况下仍继续攻击,或使用远超必要强度的手段进行防卫。
3.损害结果不同
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相当,一般不会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必须造成重大损害,通常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仅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一般不认定为防卫过当。
4.主观意图不同
正当防卫:防卫人具有单纯的防卫意图,即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制止不法侵害,没有报复、伤害等其他非法目的。
防卫过当:防卫人主观上可能仍以防卫为目的,但因手段过激或对防卫限度判断错误,导致行为超出必要范围,部分情况下可能掺杂一定的报复情绪,但并非故意犯罪。
5.法律后果不同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行为人的防卫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防卫过当: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情节,综合考虑防卫过当的程度、危害后果、防卫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了特殊防卫权,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特殊场景下的限度边界。
此外,民事责任承担也不同,正当防卫人无需对不法侵害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防卫过当行为人因存在过错,需根据过错程度对超出必要限度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实践中认定必要限度需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紧迫性、防卫人的处境、双方力量对比等因素,避免机械套用标准,确保既保障防卫权又防止权利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