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
这一规定确立了夫妻财产的共同属性,但并未强制要求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提供资金。
因此,单纯拒绝给钱的行为通常不直接构成违法,但需结合以下两种情形进一步判断:
1、共同财产支配权的行使边界
若夫妻双方未对财产管理方式作出特别约定,一方拒绝为家庭共同开支提供资金(如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医疗费用等),可能侵害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拒绝支付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的重大医疗费用,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扶养义务的履行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一方因失业、疾病等原因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另一方拒绝提供经济支持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需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扶养需求等因素,判决拒绝扶养方承担相应责任。
工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民法典》未强制要求工资必须上交,但需遵循以下原则:
1、财产管理模式的自主性
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工资由一方统一管理,或各自保留支配权。
双方无特别约定,工资收入仍属共同财产,但一方不上交工资本身不构成违法。
2、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例外情形
若一方不上交工资且存在隐藏、转移、挥霍共同财产等行为,损害另一方权益,另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主张损害赔偿。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与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并列构成家庭法律责任的核心内容。
1、扶养义务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这一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内容,且不因婚姻存续时间、感情状况等因素免除。
2、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一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需扶养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扶养费。
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