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外就医的前提是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2026年仍坚持“病情严重、无社会危险性、不属自伤自残”三项基本条件。其中,病情必须达到危及生命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且经专业医疗机构确认。
程序方面,首先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建议,或由罪犯本人及其近亲属提交书面申请。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组织医学鉴定,出具诊断证明和治疗必要性意见。该材料需报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并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后作出决定。
整个流程强调公开透明与多方参与。2026年进一步要求所有医学鉴定报告必须包含具体病种、治疗方案、预期疗程及是否具备监内治疗可能性等内容,防止模糊表述导致滥用。同时,审批机关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无故拖延。
对于被批准保外就医的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日常管理,定期报告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如果病情好转或出现违规行为,将依法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罚。程序虽有弹性,但监管从未放松。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适用保外就医不得具有社会危险性,不得自伤自残,且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保外就医期间依法计入刑期。这是法律对服刑人员基本权利的保障,也是监外执行制度的重要特征。只要保外决定合法有效,从批准之日起至收监之日止的时间,均视为刑罚执行期间,不再另行补服。
这一规则适用于所有因疾病获批保外的情形,无论是在医院住院还是经批准在家治疗。刑期连续计算的前提是当事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如果擅自脱离监管、拒绝治疗或提供虚假病情信息,相关期间可能被剔除出刑期范围。
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会按月记录被保外人员的表现,并向原执行机关反馈。一旦发现不符合继续保外条件,将立即启动收监程序。收监后,此前合法保外的时间依然有效,不会重复执行。
因此,保外就医不是暂停服刑,而是变更执行场所。刑期照常计算,既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也维护刑罚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任何试图利用保外逃避刑罚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追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连续计算。符合收监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
结束语
保外就医制度在保障生命健康与维护司法权威之间寻求平衡。2026年虽未出台新法,但执行标准更加严格规范。申请人必须真实符合条件,并全程配合监管。只要依法获批,治疗期间自然计入刑期。任何误解或违规操作,都可能带来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