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如果是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起诉或申请仲裁
如果是在法院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该协议受法律保护,可直接申请法院按协议要求对对方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行政部门、执能部门等组织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方事后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如期履行,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维持该协议。
对于双方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如果对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与该事项相关的行政执能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直接起诉,法院在正常情况下也会以最初的协议为准。
综上所述,达成和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起诉或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签订和解协议书并不必然意味着案件已经彻底结案。和解协议的达成只是双方就纠纷解决达成的一种合意,案件能否真正终结,取决于协议约定的义务是否得到全面、实际的履行。
如果对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案件就不能视为结案。在法院执行阶段,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法院将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案件会继续处于执行状态中。
只有在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案件才算真正结案。当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内容全面履行了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后,法院才会依法作执行结案处理,纠纷才算彻底了结。
如果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未经司法确认,且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通过诉讼途径维权,那么案件不仅没有结案,反而会重新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法院会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重新作出裁判。
1.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是最核心的救济途径。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而不再受和解协议条款的约束。这意味着被执行人可能需承担比和解协议约定更重的义务(如支付原判决的全部金额及延迟履行利息)。
2.信用惩戒措施:人民法院可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对其日常生活、商业活动造成广泛限制。
3.司法强制措施: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罚款:对个人或单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司法拘留: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4.刑事责任追究:如果拒不履行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而言,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立法解释,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因此,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且在法院作出相关执行裁定后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适用此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