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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单位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经济侦查中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肇庆经济诈骗犯罪律师 2022-06-29    人已阅读
导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中的许多犯罪也衍生出许多新的犯罪类型。比如在诈骗罪中,随着合同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出现了合同诈骗罪。那么单位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经济侦查中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整理了肇庆经济诈骗犯罪律师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单位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至20000元的;(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二、经济侦查中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与虚构的单位或者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三)无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小额合同,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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