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人已阅读 最后更新:2025-12-26 首次发布:2024-05-12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部官网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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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马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原名吴忠市法律顾问处),是吴忠市最早一家国办法律服务机构。1992年更名为吴忠市律师事务所,1996年根据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暂行办法》更名为矛盾律师事务所,1999年马瑛律师事务所,2001年根据国务院及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通知》的规定,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成立三十余年来,经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不但获得群众的认可,而且多次受到党和政府的表彰: 1988年荣立银南地区集体三等功;1980年至1990年连续三年被银南地区司法处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9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从业清廉”先进集体;1991年获自治区司法厅司法行政系统“质量效益年”先进集体;1992年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多次被吴忠市委、人民政府授予“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又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7、2008年连续荣获“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光荣称号。2011年吴忠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2011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授予“五个好”党支部;2011年自治区律协、中共吴忠市委、吴忠市司法局分别授予“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基层党组织”;2011年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活动”先进集体;2015年获得吴忠首届“精英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团体一等奖;2016年中共宁夏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授予“全区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集体”;2016年国家司法部授予“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6月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 “全区优秀律师党组织”。
本所有注册律师11名,其中合伙人5名、聘用律师6名、办公室辅助人员2名,实习人员若干,全所律师10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律所负责人马瑛为二级律师,在专业化分工上设立了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含公司及法律顾问)三个业务组,律所负责人马瑛统揽全局,其他三名合伙人各负责一个组,2015年律所受聘担任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后,为了为政府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律所又专门成立了由所负责人马瑛及两名合伙人、两名聘用律师共5人组成的专业小组,专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非诉讼等法律服务。通过各专业小组的分工与合作,使事务所形成一个由各专业团队组成的有机整体,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律师主要业务范围涉及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的各个领域。
近年来,律所连续担任灵武市人民政府、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吴忠市胜利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及国有、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灵武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70余份,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其他纠纷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