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人已阅读 最后更新:2025-11-17 首次发布:2024-04-14 数据来源:中国司法部官网公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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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聚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系我市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填补了我市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空白,律师所自设立以来,经过数年的发展,聚祥所已成为山东律师行业中规模较大、服务地域较广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良好的声誉。聚祥所拥有众多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能够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向客户提供不同领域和多层次法律服务的基础。聚祥所具有自己产权的写字楼,办公条件优越,交通通讯设备齐全。本所具有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每名律师能够熟练掌握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并通晓金融、知识产权、贸易等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强,逻辑思维能力强,文笔周密,法律功底扎实,具有非常强的分析、处理、应变等解决法律问题的工作能力。
【律师队伍】
山东聚祥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18人,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12人,律师主要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三分之一以上的律师具有硕士学位,部分律师还曾在济南、北京等地学习过,建立和培养了一支令客户可以信赖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本所长期以来一直从国内著名的法律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并为他们提供专业培训。聚祥所的全部资源为本所的每一位客户竭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业务能力】
本所主要从事股份制改制、破产清算、债权转让、股份转让及为金融业、保险业等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并长期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民事代理、非诉讼代理、商业贸易纠纷代理、参与调解、仲裁、审查和起草各类合同、代写法律文书、分家析产、遗嘱见证等业务。
【管理能力】
本所设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了管理职责落实,对于不尽职守的管理人员予以一定的处罚,追究相应的责任。具有健全的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制度,健全的道德监督机制,定期总结检查本所律师的职业道德表现,并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对不良的思想倾向和行为倾向要及时批评教育。具有完善的分配制度,建立了符合本所实际、有利于促进本所内规范建设的分配制度。具有完善的业务流程管理,加大了对接案、签约、收费、结案审查等环节的监督。并具有业务质量监控、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防范业务风险。
【财务制度】
本所建立完善的收案、收费与财务制度,本所承办的一切业务,采取统一接受委托,统一安排,统一收费。本所设立专职出纳和专职会计,实行财务一支笔为主的审批制度。所有业务活动中的一切收费均由财务室统一负责,承办律师不得私自收取。
【业务策略】
战略是事关全局,决定前途命运的问题。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战略主要是指律师事务所长远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它决定着律师事务所的前途和命运。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战略主要是通过制定战略计划体系来体现的。本所通过对外部环境的认识和分析和内部资源的认识和分析以及对未来市场走势预测的基础上,制定了十年业务发展策略,保证了本所的持续发展。
【应急机制】
本所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指挥统一、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原则,组织成立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负责为本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决策和处置工作提供建议和法律依据。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机制的建立,为及时介入、稳控和疏导紧急突发事件,保证法律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和案件处理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律所文化】
“聚天下英才,纳万福千祥”,是聚祥所得立所宗旨,本所的核心是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彼此关爱及律师间的团队合作精神,聚祥所业务模式上的不断变革亦保证本所使各个律师凝聚成合力优势。聚祥所律师及工作人员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作为一个大家庭力求使本所的每位成员得到尊重和关怀,并为每位成员提供发展的机会及必要的支持,使每位成员对聚祥所拥有发自内心的归属感,随着聚祥所一起成长并分享聚祥所发展的喜悦及快乐。而这一切又从根本上保证了聚祥所作为一个整体能够为客户持续提供具有高水准及可以信赖的法律服务。基于这样的文化氛围,聚祥所在过去的几年中得到迅速而稳定的发展,在多项专业领域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并得到了商界及同行的普遍认可,这些也正是对聚祥所文化的充分肯定和嘉奖。
【专业经验】
该所具有为银行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2011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签订个人违约及不良贷款委托清收协议以来,专门成立了银行法律服务小组,该小组由日照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主任律师李刚田担任组长,由大多具有银行从业经验、对银行业务和银行法律法规有较深入的专业律师组成。银行专业小组律师能够透彻掌握银行法的基本原则,能准确理解和应用银行法基本概念,掌握银行法的特殊制度及有关银行诉讼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自合作以来能够认真落实委托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各项清收措施的落实,均能及时完成清收任务,业务合作良好。
【业务范围】
山东聚祥律师事务所以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为主,有着十分广阔的服务区域及业务范围,以本地工作为依托,异地办案为擅长。业务范围正向外地乃至全国各地不断拓展。现山东聚祥律师事务所是莒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并担任莒县店子集镇人民政府等14家党委政府及莒县教育局、莒县财政局、莒县农业局、莒县国税局、莒县水利局、莒县安监局等政府、局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莒县国有运营有限公司、莒县城前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公司法律顾问;中国平安、中国人民财保、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经济金融部门的法律顾问;美国独资企业山东泰森新昌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法律顾问;以实现法律顾问全行业,全领域服务,法律顾问单位共80余家。本所律师李刚田、贾孝涛、董瑞富、吴海龙、袁凤波、王发朋、翟公宏、董济慧、吕德花、张乃娟、朱杰、于万慧、陈洪静、陈维海、张相会等律师均具有多年从事律师专业工作的经历,办案经验丰富,服务态度认真负责。
山东聚祥律师事务所自设立以来没有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在提供各项服务的过程中,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没有任何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事件,先后被评为“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日照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6年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集体三等功”。2016年被莒县县委县直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组织”,我所李刚田律师在2016年获得了“莒州英才”、“第五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司法部颁发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殊荣。2019年被莒县司法局评为2018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