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山西省某三甲医院发生一起全麻插管致患者死亡事件。一名患者在接受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时,因麻醉科医师误将气管导管插入食管,导致术中持续缺氧,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查,认定麻醉医师存在操作失误,且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医院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患者家属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医院及涉事医师的法律责任。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医疗事故罪”的相关问题。
2025年6月,河南郑州一名八旬老人因胃部不适就医,被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胃癌并实施全胃切除手术,术后病理报告显示其实际为胃黏膜慢性炎。经两级医疗事故鉴定,涉事医生行为构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需承担主要责任。医院对涉事医生作出停止执业一个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罚,但患者家属发现涉事医生在处罚期间仍可正常挂号接诊。该事件引发公众对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与医生执业管理的法律争议。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医疗事故”的相关问题。
视力矫正手术作为现代医学技术,虽能改善视力,但术后可能伴随并发症或副作用。若患者因无法忍受副作用而自杀,家属能否要求医院赔偿需结合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法律义务综合判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并导致患者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医院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无限,需在合理限度内履行。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医疗事故”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