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与编制工的差异,本质是劳动力市场多元化需求的法律映射。随着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派遣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严格限定,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合同推广的强化,用工关系正逐步向稳定化、规范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