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逾期主张将面临对方时效抗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