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郭女士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生完孩子后,腹腔一直疼痛难忍,接连三个月的消炎治疗都未见好转。可是某天洗澡时,竟意外从身体里扯出一块发臭的纱布!
原来,郭女士分娩时出现了大出血的情况,医务人员采取紧急止血措施,在她身体里放了很多止血纱布。此后,婴儿顺产,郭女士在医院住院三天后,正常出院。但是,郭女士产后恢复非常不理想,腹腔部位一直疼痛难忍,不时会有脓水从下身流出。
为此,她多次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产后检查,多张宫腔部位彩色B超检查结果为:产后子宫宫腔混合回声团,考虑凝血块或积血可能。
但郭女士治疗后没有任何好转,有时疼得连路都走不了,站也站不起来。直到2017年12月5日晚,郭女士在洗澡时,感觉下腹部很不舒服,好像有异物。她一点一点拽出来,没想到竟然是一块又黑又臭的止血纱布……
郭女士和丈夫非常气愤,多次找到医院理论此事。但对方都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为由”敷衍此事。为了核实情况,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来到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一位产科当班护士长告诉记者,可能是护士清点纱布时数错了,但当时那位护士已经调走了。
医用止血纱遗留在体内近三个月,郭女士多次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进行多个项目的全面检查,医务人员为什么一直没有发现此事,反而以妇科炎症进行错误治疗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有妇科炎症,医生可能会考虑病人是不是生活上不注意卫生,不会往体内有一块纱布的方向来考虑。
到医院复查了多次,受了那么多罪不说,郭女士还有一个担心,就是自己治疗时服用的消炎药,不知道对母乳有没有影响,会不会影响到宝宝的身体。
对于医务人员在手术之后,竟然将医用止血纱布遗留体内一事,院方又愿意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医患沟通办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受的罪再多,但现在已经好了,损害的标准是看结果的,这件事并没有给病人留下后遗症,没有严重的后果,顶多是给病人一点心理安慰。
在调查中,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办工作人员介绍,将止血纱布遗留病人体内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妇科门诊一位做刮宫手术的病人,也是体内被遗留了一块纱布。
随后,记者陪同当事人来到了连云港市卫计委医政处反映此事。连云港市卫计委医政处负责人表示对医院的处罚会很难,因为郭女士最终没有很严重的后果,医疗过失属于当班护士的个人行为,无法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双方协商这一程序。应该说,这也是最经济、最便捷的一条解决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引起注意,因为医疗侵权诉讼的时效以及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因此,当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采取第2或第3条途径解决。由于患者方普遍对卫生行政部门立场的质疑,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今年4月1日起实行,因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使一直以来实际存在着的人民法院受理医疗侵权诉讼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为前置程序的规定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医疗侵权赔偿起诉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因此,因医疗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比例大幅度增加,第3条途径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
(编辑:天下无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