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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因MacBook蝴蝶键盘故障在美遭遇集体诉讼 与共同诉讼有什么区别

大律师网 2018-05-14    100人已阅读
导读: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周五,苹果MacBook/MacBook Pro在美国迎来了一起集体诉讼,这两款笔记本的蝴蝶键盘被曝出存在无响应和故障问题。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周五,苹果MacBook/MacBook Pro在美国迎来了一起集体诉讼,这两款笔记本的蝴蝶键盘被曝出存在无响应和故障问题。用户认为苹果未在这件事情上提醒他们。对此,苹果方面并未立即回应。据了解,这起诉讼在加州北部的地方法院提起,而在此前已经有人在博客、Twitter、技术支持论坛谈到了这个问题,甚至还有人为此在Change.org发起了请愿并为其制作了一首音乐讽刺视频。

  蝴蝶键盘是苹果在2015年率先在12英寸MacBook推出的全新键盘,它被认为拥有比传统剪刀式键盘更稳定、更敏锐、更舒适的使用体验。然而对于一些用户来说却并没有达到那样的效果。

  一些用户抱怨称,当他们的笔记本不在保修范围内他们不得不花费700美元来修理这个键盘。

  批评人士认为,苹果对这一问题的反应不够积极。去年6月,这家公司的客户支持团队在网页上发布了如何用一罐压缩空气清洁键盘的文章。今年3月,有报道称苹果申请了一项具有抗压能力的MacBook键盘专利。

  获悉,这起诉讼针对的是2015年及其之后的MacBook和2016年及其之后的MacBook Pro,受影响的消费者目前已经达到了数千名。

  原告方要求苹果就有缺陷的MacBook公开详细的信息并归回为修理或更换键盘而产生的费用。

集体诉讼与共同诉讼有区别吗

苹果因MacBook蝴蝶键盘故障在美遭遇集体诉讼 与共同诉讼有什么区别

  集体诉讼又叫集团诉讼,是指行为人为多人,并且一个是集体的诉讼。共同诉讼是双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分为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那么,共同诉讼与集体诉讼有什么区别呢?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可分必要的共同诉讼和一般的共同诉讼:前者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不允许分案进行审理;后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共同诉讼的形成有两种情况:一是一开始就是共同诉讼;二是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后者如诉讼提起后,发现该诉讼涉及到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法院可根据当事入的申请,或依职权主动告知第三人参加诉讼,合并审理解决。共同诉讼中,原告为两入以上的,称共同原告;被告为两人以上的,称共同被告;两者通称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对全体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对全体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力、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不发生效力。此外,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虽末得到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承认,有时也可能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引起一定的后果。如在审理民事案件的共同诉讼中,法院宣判后,被判决败诉一方的大多数人末声明不服,只有一个共同诉讼人提出上诉,上诉审法院仍须对整个案件进行审理。经过审理,也可能废弃原来对所有的共同诉讼人的判决。

  集团诉讼并不是我国诉讼法里的概念,我国诉讼法中又代表人诉讼的概念,相对于这里的集团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全体相同权益人进行诉讼,法院判决效力及于全体相同权益人的诉讼。作用在于同时解决当事人一方为一个庞大集团的诉讼,简化程序,避免在同类问题上作出相矛盾的判决,保护处于相同情况的众多受害入的权益。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遇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情况时,可以由代表人诉讼。诉讼代表人可由当事人推选或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数为3至5人。如果人数众多的当事人一方不确定,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及诉讼请求, 通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的判决对末参加诉讼的受害人具有效力。

  集团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代表全体相同权益人进行诉讼,法院判决效力及于全体相同权益人的诉讼。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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